2013年11月13日 星期三

羅蘭巴特的符號學

傳播涉及符號,談到符號,羅蘭巴特(Roland Barthes)的符號學是值得參考的,他觀點如下:
  1. 符號是符徵與符旨的組合。 
  2. 符號不自立,它是系統的一部份。
  3. 黃絲巾的轉換:從原諒到驕傲。
  4. 神話的製造:扯斷符號自身的歷史。
此外,符號系統有二個層次:
  • 明示義系統(denotative system),亦即描述系統。例如:黃絲帶是符徵,其符旨是認罪、寬恕羞辱;隱含義系統:最原始的黃絲帶轉變為歡迎回家的黃絲帶,其符旨是打敗伊拉克總統海珊。後者將符號自身的歷史扯斷。
  • 隱含義系統(connotative system),亦即修辭系統,這一系統須以上一系統中的符號為符徵,組合新的符旨。例如,黃絲帶的符號成為是符徵;歡迎回家的黃絲帶,其符旨是打敗伊拉克總統海珊。後者將符號自身的歷史扯斷。
巴特說:神話符號增強化文化的主流價值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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